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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孩童因车祸伤及骨骺该如何处理赔偿?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29日17时许,李某甲驾驶车牌号为鄂EN****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枝江市某街某路某超市门前时,将行人李某乙的右脚碾压,致李某乙受伤的交通事故。枝江市交警大队对该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李某甲负全部责任,李某乙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乙被送往枝江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经诊断为:右侧胫、腓骨骺骨折(胫骨骨骺IIl型、腓骨骨骺VI型),右侧距骨、跟骨挫伤并骨质水肿等,行右踝关节石膏托外固定治疗,医嘱全休三个月加强营养及护理。2022年4月18日,李某乙委托宜昌某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护理期及营养期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如下:被鉴定人李某乙因车祸受伤,致右胫骨远端骨骺骨折,其伤残程度为十级;被鉴定人李某乙右踝关节损伤对症治疗的后续治疗费为2000元;其护理期限为90日;营养期限为90日。经查,李某甲驾驶的车辆在某财险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办案过程】


伤者李某乙只有8岁,其父李某多次和对方司机及保险公司协商未果,李某经亲友推荐找到了我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团队为其儿子处理此次交通事故赔偿事宜。首次到律所咨询时,团队赵律师接待李某一家人,发现年仅8岁的李某乙伤及骨骺,对孩子以后生长发育存在影响,并联系法医沟通伤情。团队律师接受其家人委托后,协助其家人收集整理诉讼证据材料。


保险公司辩称:一、医疗费按医保标准及保险条款审核;二、伤者仅需复查且复查费用已经实际发生,无需后续治疗;三、不认可护理费;四、不认可交通费;五、事故发生于2021年度,赔偿标准应按上一年度标准。


原告主张医疗费用均有票据及病历及报告单为证:因原告活动受限,并未完全恢复,后续治疗费系原告后续对症治疗必须发生的费用,为减少诉累,法院对后续治疗费2000元予以认定;护理费结合原告伤情、医嘱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予以认定;交通费结合原告的治疗情况,法院支持500元;残疾赔偿金应当按照新标准赔偿。我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团队为原告主张的赔偿,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法院判决】


被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乙103799.25元。

【律师办案小结】


本案受害人是一个孩子,具有其特殊意义。建议如果孩子发生交通事故后,其监护人要及时咨询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不要盲目处理,因为小孩的身体处于生长发育期,有一些特殊的伤情对后期生长发育影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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